禁运物品2019-09-28 12:24:55


一.中国海关禁限进出口物品:


1. 各种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弹药及爆炸物品;

2. 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;

3. 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;

4. 各种烈性毒药;

5. 鸦片、吗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;

6. 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产品;

7. 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其它物品;

8. 国际快递禁运品。


二.国际快递禁运品:

1.难以估算价值的有价证券及易丢失的贵重物品,如:提货单、核销单、护照、配额证、许可证、执照、私人证件、汇票、发票、本国或外国货        币  (现金)、金银饰物、人造首饰、手机;

2.易燃易爆、腐蚀性、毒性、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,如:火柴、雷管、火药、爆竹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(液体和固体)、硫         酸、    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“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”中的化工产品;

3. 各类烈性毒药、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,如:砒霜、鸦片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英、大麻等;

4. 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,如:文物、武器、弹药、仿真武器等。

5. 含有反动、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、图片、宣传品、音像制品,激光视盘(VCD、DVD、LD)、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;

6. 妨碍公共卫生的,如尸骨(包括已焚的尸骨)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;

动物、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;

7. 难以辨认成分的白色粉末;

8. 私人信函等。


三.航空禁运品:

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,指在航空运输中,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。

主要有以下几类:

A.爆炸品:如烟花爆竹、起爆引信等;

B.气体:如压缩气体、干冰、灭火器、蓄气筒(无排放装置,不能再充气的)、救生器(可自动膨胀的)等;

C.易燃液体:如油漆、汽油、酒精类、机油、樟脑油、发动机起动液、松节油、天拿水、胶水、香水等;

D.易燃固体:自燃物质,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,如蜡烛、活性碳、钛粉、椰肉干、蓖麻制品、橡胶碎屑、安全火柴(盒擦的或片擦的)、干燥的白磷、干燥的黄磷、镁粉等;

E.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:如高锰酸钾;

F.毒性和传染性物品:如农药、锂电池、催泪弹等;

G.放射性物质;

H.腐蚀品:如蓄电池、碱性的电池液;

I.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。